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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将做重要修改

1998-06-30 来源:光明日报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今天,在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水利部共同举行的《水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振怀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水法》做重要修改。

杨振怀说,自1988年《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已有95%的县和90%的建制市完成了取水许可登记和发证工作,全国已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万平方公里;水利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

杨振怀说,在水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存在着现行水法律的部分条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洪涝灾害日益频繁与江河防洪标准普遍偏低的矛盾,水资源短缺与需求增长较快的矛盾,水环境恶化与治理力度不够大的矛盾,水价偏低与水利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的矛盾,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与水利投入不足等诸多矛盾。为了促进这些矛盾的尽快解决,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去年开始对《水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调研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水法》进行重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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